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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开展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的公告》,严禁不发分子利用黑客技术牟利、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,为切实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安全,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总局决定,自2021年5月至8月,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摄像头偷窥黑产集中治理,总部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,开展排查,对假冒伪劣摄像头、涉黑产品做清理、下架处理,也请用户自查自纠,请各位知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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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7月8日